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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5-05-01 13:47:08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模板汇编10篇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模板汇编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1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 ……此处隐藏18657个字……失,这时律师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声誉。所以,虽然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做律师必须将责任心和勤勉训练成为下意识地工作习惯,这样才能算做是一个合格的律师。

3、积极进取,常学常新。我国目前处于法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阶段,经济也处于改革发展时期,因此,各项法律法规常常推陈出新,法律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发展,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要为客户提供最贴切到位的法律服务并开拓自己的业务,必须保证对最新经济社会动态和司法实践、法律理论等的全面学习和把握才能不断提高自己法律服务的质量,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师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户面前提升自我形象、获得客户认可的有效途径。

1、工作日志。律师工作常常有很繁杂的业务、长达几年的项目,在律师服务客户又众多的情况下,如何将所有的事务都安排妥当、与客户进行最及时有效的勾通,将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务进行历史记录并对未来工作制定计划,记入计划日志,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工作日志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体体现,定期、不定期地回顾自己的工作日志则能很好地促进自己在业务

能力上进步。

2、工作总结与报告。所里对各项业务工作都有相关制度,其中各类工作报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自己处理的各项业务、在所里与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际关系,与客户进行交流等诸项事情对自己做定期的总结与回顾。这既是通过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锻炼自己对事的思维敏捷度和判断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律师工作是一份条理性很强、要求很细致的工作,在我们面对非单一客户的种类各异的多项事务时,一方面要对业务有宏观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对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资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时整理、分项归类,这样有助于提高自己处理事务的效率和效果。

实习生活,提高的方面很多,尤其是工作能力的进步。如何学以致用,给我们一次将自己在大学期间所学习的各种书面以及实际的知识,实际操作、演练的机会。同时,通过这次实习经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许多缺陷,例如缺乏人际交往能力,在长辈们打交道时不够自信等。在未来的生活中,我要学会努力克服这些缺陷,从各方面提升自己,为将来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10

一、实习单位 *****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三、实习经历与工作表现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都说理论须与实践相结合方能得出真知,近两个月的实习将我从纯理论的世界引领至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之中。我和三名同学被分到****律师事务所,该所是****的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是****,四个助理姐姐亦是各有千秋,能够来到一样一个集各种优秀人才的地方实习,着实是我的荣幸。由于我们尚未通过司法考试,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因此现阶段的实习是以观摩为主,辅以简单又基础的事务。以下为实习期间主要经历。

(一)装订案件卷宗——大同小异,熟练需要时间

对于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来说,无论是在法院、检察院亦或是律师事务所,学习整理装订卷宗都是必修课,这一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是对案件整个流程进行准确梳理。在装订之前,我们需要仔细阅览卷宗的内容,并对文件的类型以及顺序进行判断。由于对办案流程、文件种类不甚熟知,装订工具使用不当,最开始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装订完成一本,随着时间的推进,装订次数的增加,工作效率渐渐提高。

在实习期间,大部分装订的是民事案件,偶尔会有行政和刑事案件,三类不同的案件涉及到的文件材料不同,特别是刑事案件,会涉及到批捕决定、逮捕证明、取保候审等等在民事案件中不存在的材料。卷宗又分为正式卷和普通卷两类,正式卷内各种材料缺一不可,卷皮与装订的方法也与普通卷有所差异。之前去法院实习的时候也未曾装订过正式卷,加之正式卷的材料需要补齐,因此装订时费了不少功夫,但也由此看到没见过的材料。

(二)旁听审判——眼见为实,从模拟进入真实

学习法学两年来,曾多次观看社团举办的模拟法庭,甚至亲自参与排练演出,那时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案件,都是过多的追求形式化,“庭审”期间要求保持庄严肃穆。而真实的庭审现场相比模拟要灵活得多,很多时候,在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双方及审判机关为了节约时间会对个别程序进行简化。曾有一次,同一当事人间有7个案子,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决定在一天审理,即便在简化程序下还是从上午9点审理到下午4点多。此外,在举证环节,律师们常常也不会照本宣科、长篇大论地解释,通常是就该证据所证明的关键点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果是当事人自己举证,那法官也会引导其不偏离案件。

实习期间旁听一个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案子,我们所有4名律师分别为4名当事人辩护。****年**月**日,***高级中学门前一起杀人案在实习期间开庭审判,有5名被告人被控故意杀人,前去旁听审判的人非常多,法院门前安检异常严格,当被告人集体被带上庭的时候,被告人的家属们激动得站起身来呼唤着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触犯了法律的家人,而这也给使现场的法警紧张一时,生怕家属会造成秩序混乱。案件起因既是买饮料引发的纠纷,检察官“循循善诱”讯问被告人,律师则竭力辩护,审判历时一天,最终此案一人被判**,剥夺**,一名被判有期徒刑*年,一人被判有期徒刑*年,2人被判有期徒刑*年,缓期*年执行。目前有三名被告要求上诉,案件正移交高级法院,实习结束前尚未有新进展。庭间,被告人的忏悔声、家属的痛哭声让人对此事感到遗憾的同时发人深思。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是警示人们不要因冲动而犯下终身遗憾的错事;而以一个法律人的思维,则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但作为律师,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被告人辩护减刑。

(三)接触法律文书——循序渐进,撰写尚需时日

撰写法律文书考查一名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尺。学校并未开设这样一门课程,法律文书对我们来讲就是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文体,需要慢慢接触相熟。与法律文书的初相识是翻阅卷宗,在其中能够见到各种类型的法律文书,但那时仅仅是走马观花般简单看看,偶有时间会简单学习一下格式规范。进一步接触既是帮忙打印写好的法律文书,答辩状、申请鉴定书等都是此次实习期间打过的。尝试撰写则还有一定难度,一次试着去写起诉书,给了我们一份合同,要写一份追偿的欠款的起诉书,到了下班时间还未算明白追偿的金额。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

读书虽可喜,何如躬践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仅仅来源于课堂上的学习远远不够,很多实务性的工作是不能从书本上学到的。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日子,做的事情无论难易都有所获益,在与律师和姐姐们的交流中得到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多的是为人处世、在社会上生存的道理。

装订卷宗不仅能了解到一个案子的整个流程,而且从卷宗里看出证据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性,一本卷宗薄的几十页,厚的上百页,其中证据就会占据三分之二。而且在解答前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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